财务处关于做好2019年年终决算准备工作的通知
关院财【2019】5号
本校各部门:
根据海关总署关于年终财务决算工作的统一要求,学校的年终决算准备工作已经开始。为顺利完成2019年学校财务决算报表编制工作,全面正式反映学校财务收支状况和财务成果,现将年终决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报账截止时间及财务年终决算时间
(一)报账截止时间:2019年各类报销业务截止日期为 12月20日,请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销业务。
(二)财务年终决算时间:2019年12月21日-2020年1月12日为财务年度决算期,财务处集中办理内部转账、清理、决算和开设2020年新帐,在此期间不办理报账业务。
2020年1月13日起开始办理常规经费报销,实际报销时间以财政额度到账为准,具体报销项目另行通知。
二、各类借款清理
对于已经具备报销清账条件而尚未报销的各种借款,请各部门负责人或各教学、科研项目负责人督促经办人员,在财务报销截止日前办理报销或还款手续。
三、校内转账业务办理
请综合保障将各部门领用墨盒和办公用品、公务用车结算数据于11月27日前至财务办理内部结算;客房和餐饮等结算数据于12月10日前至财务办理内部结算手续。
教育超市、洗衣房等一卡通结算业务请于12月20日前至财务办理转账手续;
请综合保障处对墨盒、药品和各类库存办公用品进行年终盘库,教务处和研究生处对教材库存进行年终盘库,并与财务核对有关数据。
四、培训各类收支及时入账
请培训部、国际交流部及时与财务核对办班收入到账情况,确保培训收入12月27日前到账,保证收入预算的实现。培训发生的各类支出应及时办理报销手续,确保培训支出完整、准确。
综合保障处车队、餐厅、客房等收取的各类款项请于2019年12月27日前到财务办理缴款手续。
五、其他需要强调事项
根据财政部和总署对财政资金的管理要求,截止12月底2018年结转的存量资金必须全部执行完毕,当年预算执行率要达到90%,请各部门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抓紧办理支付。
请教学和科研项目的立项部门今年仍有立项的,请最晚在11月27日前把立项表发送财务处,且立项核拨的经费使用应符合年度预算执行要求。超过该时间的立项,财务处将在2020年预算资金下达后拨付。
根据总署相关要求,各2019年财政项目执行部门需根据执行情况进行项目绩效自评,具体评价的项目范围和要求另行通知。
根据学校预算管理要求,2019年学校统筹安排经费当年使用,超支不补,结余不留。
望各部门接通知后,通知有关人员,抓紧办理相关手续,配合财务做好年终决算工作。
特此通知。
(财务处工作联系人:刘瑞丹 28991089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