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生处
(一)主要职责
1.负责全校学生的管理工作,包括: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党建工作。
2.负责学生学风建设、心理健康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。
3.负责学生奖励、资助及违纪处分工作,负责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、创新创业教育及就业指导与服务等工作,负责学生工作队伍建设、民族事务及学生准军事化管理、生活园区管理、征兵等工作。
4.负责拟定和实施团组织各项工作制度,建立健全团委工作机制,负责团组织建设工作,负责对学生会和研究生会的指导和对学生社团的领导管理,负责学生科创实践等成才服务工作,负责红十字会工作,负责团组织的宣传阵地及信息网络建设,开展青年问题相关的调查研究工作。
5.承办上级部门及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。
(二)办公地点
明德楼